一、例会制度
(1)学生会干部例会各部门副部长以上的学生干部参加,各学生干部应按时到场。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办公室负责点名并做会议记录。例会内容为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总结工作中的长处与不足,布置下一步工作安排。
(2)每次例会由纪检部制定签到表,登记到会成员,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二、监督和考核制度
(1)建档
对于每一名加入学生会的人员均为其建立一份工作档案,对其工作履历加以登记,以确认其工作。
(2)活动监督
为了进一步强化学院各部门工作的严谨性、系统性,主席团将对各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考评,具体考评由主席团负责实施。
(3)活动细则
学校的每次活动,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将每次活动或任务安排情况详细记载,活动或任务结束后,负责人必须将完成情况加以记载,并向主席团和办公室上交活动总结。
学生会档案归属学生会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外借,内部人员借用,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借用,办公室应做好登记工作。
三、奖惩制度
主席团负责考核监督各部负责人,各部负责人负责考核监督干事。
(1) 惩处制度
1、例会、值班无故迟到者,给予通报批评,迟到10分钟以上者记为无故缺勤,无故缺席者第一次给予院级通告,第二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自行退出学生会。
2、安排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者给予通报批评,拒不完成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拒绝对其他部门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的帮助者,两次即自行退出学生会。
3、迟到、早退、请假(病假、事假)累积达三次者,记一次旷勤。旷勤累计达三次者开除学生会。事后补假一律不予准许。
(2) 奖励规定
在整合中无处罚且日常工作表现突出、完成较好者,给予学生会内部奖励及评优资格。
每月进行工作总结时,由各部长推选出优秀干事并予以相应嘉奖。
四、责任制度
学生会相关部门行使查寝、查课等各项督查权利时,要求实事求是,对工作持有高度负责态度,检查结束后各部门负责人将检查单及时交予团总支,经核实后对违纪、不合格者下发处分单,处分包括通告、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五、考勤制度
学生会的各项会议与活动,学生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准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
六、其他
1、经过讨论后的工作计划或方案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2、因工作失误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学生会成员报由学工办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