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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学院关于发展对象双评评选办法的实施细则

一、双评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是指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党组织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研究,对其中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同学。

(二)双评考核分值分配

若发展对象候选人为教工老师,则只评党支部投票和团总支打分两项,各占50%

姓名

学习成绩

20%

党支部投票

20%

所获荣誉

20%

团总支打分

20%

辅导员打分

20%

总分

100

(三)分项解读

考核对象总分数由学习成绩、支部投票、所获荣誉、团学打分、辅导员打分各项得分乘以相对应的百分比之和计算。其中:

1、学习成绩:近一学年(两学期)内所有课程成绩(除选修课)总和÷课程门数×20%。责任人部门:历史文化学院教学办公室、历史文化学院学生会学习部。

2、党员、群众代表投票:党员(含预备党员)和群众票数分值各占10%,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和群众的发展对象评议票一票一分,支委会成员一票两分,党员和群众投票总数第一名:20分,第二名:19分,第三名:18分,以此类推。责任部门:历史文化学院学生党支部,历史文化学院学生会组织部

3、所获荣誉:院级证书:1分(下线8分,上限12分),校级证书:2分(上线12分),市级证书:3分(上线12分),省级证书:4分(上线12分),国家级证书:5分(上线12分)。责任部门:历史文化学院组织创新部,历史文化学院学生会组织部

4、团总支打分:历史文化学院团总支根据学生表现给予对应得分。责任部门:历史文化学院团总支

5、辅导员打分:学生所在年级辅导员根据各年级参评学生日常表现给予得分。责任部门:学工口、辅导员、德育导师

二、确定发展对象的主要程序

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下列程序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一)党支部建议。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支部召开会议,听取培养联系人汇报培养情况,进行双评考核。党支部可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得到绝大多数党员、群众认可的入党积极分子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

(二)支委会讨论确定。党支部在听取培养联系人汇报和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形成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决议。

(三)党总支集中审议。党支部向党总支汇报被列为发展对象的情况,由党总支集中审议通过。

(四)上级党组织预审。党总支向校党委组织部汇报被列为发展对象的情况,并报送相关教育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