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我校2026年职称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就历史文化学院2026年度职称申报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院从事教育教学等工作的在编、人事代理及其他在岗教职工(不含劳务派遣人员),符合相应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
二、评审计划
2026年学校评审计划:事业编制人员正高级11人、副高级25人;人事代理及其他人员评审计划参照事业编制人员评审比例确定。
三、评审标准
申报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者,须符合《郑州师范学院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校〔2023〕45号)要求;申报辅系列者,须符合河南省人社厅现行相应系列规定。
四、时间安排
1. 个人申报及材料审核:符合条件人员请于10月10日前到学院报名登记,并提交评审简表及相关业绩认定表电子版。
2. 学院汇总上报:学院于10月12日17:00前将报名情况汇总表及评审简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
3. 材料审核:评审简表纸质版经学院初审后,于10月14日—16日统一报送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审核认定。
4. 基层推荐:10月19日—30日,学院按基层推荐办法组织公开述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和讲课答辩,确定推荐排序。
5. 报送材料:11月4日—6日报送推荐人员参评材料。
6. 后续环节:材料展示、论文外审、学校推荐、在线申报、网上审核、组织评审及结果公示等按学校统一安排进行。
五、纪律与监督
认真落实职称评审监管有关规定,坚决杜绝“跑会站台”、打招呼拉关系等不良风气。学院将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严把师德师风关口,对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予推荐。申报人近三年内有师德失范、严重教学事故、党纪政纪处分等情形,或近一年内发生一般教学事故、教学质量评价不合格的,不得申报。
六、有关说明
1. 业绩材料取得时间以基层推荐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时间为准;英文等外文业绩材料须附中文翻译;项目类须提供完整立项、结项及过程性材料。
2. 申报教师系列人员均须参加讲课答辩,学校评审环节为线下答辩,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3. 专职辅导员可按专业或专职辅导员系列申报。
4. 转评人员须在现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取得现岗位业绩。
5. 论文、著作、专利等须提供检索页,外文论文须提供教育部查新工作站分区检索证明。
请拟申报人员提前准备材料,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文件、表格请到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查看下载。
特此通知。
历史文化学院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