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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师范学院学生专业实习规定

郑州师范学院学生专业实习规定

 

专业实习是高等学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对学生进行专业训练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培养规格的重要手段。它既是对专业课程的设置和教学效果的检验,也是对学生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专业基本技能程度的检验,旨在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组织领导

专业实习主要以学院为单位,由各学院具体负责完成。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教务处长、学生处长、后勤处与资产管理处处长、学院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教务处等组成的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定点与巡回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检查实习质量。

(一)各学院成立专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拟定学院实习计划,确定实习步骤、任务、要求和指导专业教师,做好实习动员、落实、总结表彰以及成绩评定等工作。

(二)各学院在学生实习前必须组织学生签订《郑州师范学院学生实习承诺书》,不签订者不得参加实习活动,承诺书由各学院留存。

(三)实习单位成立实习指导小组,由实习单位相关人员和指导教师组成,负责落实各项实习任务、组织专题报告和经验交流、检查实习质量、初评实习成绩、解决实习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四)根据实习生分布情况,设若干学生实习队。实习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一至二名,协助带队教师做好实习中的各项工作。

(五)各学院在实习前,要将本学院实习计划、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报教务处备案以便及时抽查实习情况。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实习单位。确立实习单位要以专业对口为准则,以学生将来从事的工作为方向。

(二)帮助解决实习生衣、食、住、行等实际困难。

(三)总结表彰

1.个人实习总结,完成实习报告和实习作业;

2.举行小组座谈会,交流实习收获;

3.指导教师负责做好实习鉴定,写出评语和鉴定,记入个人档案;

4.评选优秀实习生;

5.学院专业实习总结,评优表先。

三、成绩评定

(一)专业实习成绩,根据实习生完成实习任务的情况及实际表现,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实习成绩记入学生记分册。

(二)实习期间,缺席累计超过一周者,实习成绩予以降等,缺席累计超过三周者,按不及格论处。

(三)未参加专业实习或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毕业,按学籍管理办法,发结业证书。

(四)实习成绩的评定,。由双方指导教师在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下进行初评,返校后由学院实习领导小组组联评后,向学生公布。

 

 

 

郑州师范学院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