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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师范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郑州师范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为适应我校学科专业发展和课堂教学需求,突破师资队伍结构性短缺瓶颈,加快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外聘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注重实效”为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一、聘用对象

(一)本校退休教师;

(二)校外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和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校外经验丰富的名师专家、高级技术人员和行业认证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相关科研单位的在职或退休的高学历高职称的科研人员。

二、聘用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二)熟悉高等教育教学规律,教学效果好;

(三)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学士学位且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原则上应具有高等教师资格任职证书,特殊专业或设计指导类课程可适当放宽;

(五)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在聘任期内能保证有充裕时间从事教学工作;

(六)承担外语教学或专业课教学工作的外籍教师,应是具有权威机构发放的语言教学培训证书并具有一定语言教学经验的外籍人士。

三、聘用程序

(一)聘用单位提出外聘兼职教师计划,教务处进行需求审核。每年6月和12月中旬,各教学单位填写《外聘兼职教师聘用计划表》及拟聘教师简历报教务处。教务处对外聘兼职教师的数量和基本教学能力进行审核。

(二)聘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外聘兼职教师的初审和推荐。拟参聘人员填写《外聘兼职教师审批表》,并提供初审基本资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的原件复印件。审批表一式三份,人事处、教务处、聘用单位各存一份。

(三)教务处和各聘用单位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完成对拟聘教师的试讲、面试,提出聘任意见报人事处审批备案。

(四)聘用单位按照批准计划实施聘用工作,签订《郑州师范学院外聘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报人事处、教务处存档。

四、聘期管理及考核

(一)外聘兼职教师实行合约管理,聘期为一个学期,由各聘任学院(部)、教务处和人事处三重管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向外聘兼职教师说明教学任务的要求和工作职责,及时向外聘兼职教师提供拟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并告知学校的各项教学管理规定(尤其是对教学环节的各项具体要求)。

(三)聘用单位依据聘用合同加强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统一的教学管理工作当中。建立外聘兼职教师教学档案,每学期召开1-2次外聘兼职教师工作会议。

(四)外聘兼职教师要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认真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并接受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考核评价和检查。每年及聘期结束,外聘兼职教师要向聘用单位递交工作总结,并填写《郑州师范学院外聘兼职教师工作情况考核表》,聘用单位对受聘教师的工作效果做出全面评价报教务处备案。

(五)教务处通过学生信息员、教学督导组对外聘兼职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学校教学管理规定的外聘兼职教师,根据其性质给予批评教育、扣发课时酬金、解聘等处理;对于学生评教意见强烈、教学效果差或严重违纪的外聘兼职教师,和各学院(部)协商后报人事处予以辞退,并做好善后工作;

(六)在聘期结束时,教务处根据日常管理情况和聘用单位对外聘兼职教师的评价,负责对外聘兼职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确定薪酬和续聘的依据。

(七)人事处负责建立外聘兼职教师管理档案,以形成较为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

五、聘期职责

(一)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教学组织工作,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二)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进行教学,认真进行备课、讲授、课程辅导、批改作业、考试出题、改卷、评分等工作,接受聘用单位安排的监考任务。

(三)严格按照课表上课。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准擅自调课、停课或更换教师,因事因病请假,复课后必须及时补课。

六、聘期待遇

(一)教授每课时60元、副教授每课时50元、讲师每课时40元,特殊情况需书面申请,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课时费发放根据郑州师范学院酬金发放办法执行,其中70%平均到任教学期各月发放(具体时间由学校决定),30%留至期末按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分等发放(合格者发放留存部分,不合格不发放留存部分)。

七、附则

(一)外聘课程教授参照《外聘课程教授管理办法》(郑师院行〔2012〕68号)规定执行。

(二)承担外语教学或专业课教学工作的外籍教师,需由聘用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将需聘用承担外语教学或专业课教学工作的外籍教师情况报外事处;由外事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相关学院(部)、教务处负责外教日常教学管理,外事处负责外教日常生活管理;聘用单位将受聘的外籍教师名单及聘用合同报外事处、人事处备案。

(三)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外聘兼职教师按其管理规定执行。

(四)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郑州师范学院外聘兼职教师聘用计划表.doc

2:郑州师范学院外聘兼职教师审批表.doc

3:郑州师范学院外聘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doc

4:郑州师范学院外聘兼职教师工作情况考核表.doc